各班级、各位同学:
按照《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发﹝2020﹞58号)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各班级奖励资助小组初审、学院学生发展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定。结果如下:
一般困难(2人):32308023、32408063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3日
如有同学对以上名单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日期内实名向李老师反映,邮箱:liyq@hzcu.edu.cn。
外国语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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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1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班级、各位同学:
按照《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发﹝2020﹞58号)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各班级奖励资助小组初审、学院学生发展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定。结果如下:
一般困难(2人):32308023、32408063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3日
如有同学对以上名单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日期内实名向李老师反映,邮箱:liyq@hzcu.edu.cn。
外国语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