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暑期社会实践指导老师、负责人: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实践育人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工作
各暑期社会实践指导老师、负责人务必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每日17:00前填写表格报告实践团队安全情况,如无状况请填写0,如有安全问题请第一时间与团委联系报告。
二、发票报销有关事项
各暑期实践团队在实践团队过程中有相关费用支出的,需开具并保管好相关发票,待开学后统一报销。注意发票各栏目规范:发票类型:企业;单位名称:浙大城市学院;纳税人识别号:12330100MB1B92074X。详情请参考《外国语学院团委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费报销的通知》,请各团队合理安排经费。
三、新闻稿有关事项
1、各团队在实践过程中要做好宣传工作,团队合照注意露出团旗、实践旗。建议采用横拍,拍照清晰,后期需提交照片原图。
2、鼓励各团队在多家媒体投稿新闻稿,如有好的新闻稿的或者被报道的新闻请及时向学院提供。
3、新闻稿宣传模板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4、新闻稿要求校重点项目报送至少2篇、一般项目至少1篇,新闻稿及照片发送至wangdd@hzcu.edu.cn,标题为xx团队+新闻稿。
四、团队产出有关事项
各团队结题需完成:
1、完成一份团队社会实践报告;
2、每名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需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社会实践小结;
3、提交实践图片(至少5—10张精品原图);
4、提交新闻稿;
5、鼓励团队围绕“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制作各类短视频、宣传手册、漫画、微电影、纪录片等。合理宣传支出可额外报销。
五、其他事项
校团委、外国语学院团委预计将在9-10月份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大赛,请各位团队在实践过程中多多积累照片等相关素材,有条件的可以提供视频等产出成果作为比赛辅助材料,请各团队认真准备。
往年暑期实践大赛的相关事宜请参考:
https://mp.weixin.qq.com/s/KxnPKL8JyEK4FYveR0lNxQ
https://mp.weixin.qq.com/s/G4QgBmH7vkVap2TBYPr6ig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