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及《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外国语学院2023级在籍共青团员。
二、“推优”名额
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含28周岁以下党员)的20%。
三、“推优”条件
1.团龄已满一年;
2.已满18周岁,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各方面有良好表现;
3.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期中考试无不及格,社会工作、组织工作等方面有良好表现;
4.建议体测合格;
5.提交入党申请书至少满3个月以上;
6.无违规违纪行为;
7.按期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
8.在志愿服务、劳动教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员予以优先考虑;
9.退役军人大学生单列考虑推荐。
四、“推优”工作程序
1.制订计划
基层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2.提出申请
团支部提出“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召开“推优”大会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位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青年大学习的学习情况,以及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等情况,团支部委员会做好会议纪要及拍照工作;
(4)参会人员通过线下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候选人学习情况以及平时表现,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4.上报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5.组织考察推荐
上级团组织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
6.通报传达
经基层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上级团组织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基层团支部通报传达。
五、“推优”工作时间安排
12月29日12:00之前各团支书在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12月29日12:00之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优秀团员成为入党分子推荐表》(附件1)、《2023级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活动图片(2-3张,要求横版),文件名命名:23-24学年第一学期XX团支部推优+汇总人姓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angdd@hzcu.edu.cn,纸质版材料交到文一427王老师处,截止时间:12月31日12:00。
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