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学院高质量跨越发展。现将2023年度基层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一)支部自评。聚焦“七个有力”,重点围绕坚持和加强政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全面促进基层党支部和师生党员作用发挥来开展,主要包括:
1.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扎实推进党员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建院五周年贺信”精神,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在支部扎根铸魂。
2.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严格开展组织生活会,加强从优秀学生、高知群体、退伍学生中发展党员,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夯实党建基础。
3.强化政治功能发挥。加强思想引领和政治把关,系统提升支部组织力,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引领带动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学校百强大学建设。教师党支部重点突出攻坚克难推进专业学科建设发展方面的情况,机关党支部重点围绕强化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学生党支部重点突出保障学业安全,引领服务全面成才等方面的作为。
4.注重特色凝练。善于总结凝练党支部特色做法,推进支部党建品牌建设,有效提升支部党建工作的示范推广作用。
各支部对照《浙大城市学院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参考指标》(附件1),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客观分析支部在推进“七个有力”上取得成效和不足,填写《2023年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2),支部书记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述职报告。
(二)党支部书记述职。学院党委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会,各支部书记围绕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特色亮点工作等方面进行现场述职(可结合PPT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
(三)学院评议。学院党委班子、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师生群众代表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现场测评,其中党委班子评分占60%,其他人员评分占40%。学院党委将综合支部自评和现场述职评议考核评分,结合支部日常工作成效,形成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年度考评结果。考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20%。
二、评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月3日15:30-16:30
地点:文一415会议室
三、结果运用
(一)原则上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党支部,可参评年度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形成鼓励先进、激励中间、鞭策后进的良性循环。
(二)党支部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发生“一票否优”情况的,支部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四、相关要求
1.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写《2023年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自评表》(见附件2)及支部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不少于1500字),并于12月24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记录本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文一417),电子版随发至邮箱chenyan@hzcu.edu.cn。
2.各支部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考核中发现的短板弱项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学院党委联系人:陈嬿,联系电话:88285523。
支部考核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参考指标.doc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