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团委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拟新发展团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1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支部、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优秀学生述职自荐,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后,拟接收王勤勤、蓝东晖同学为新发展团员。

 公示期为11月11日至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liyq@hzcu.edu.cn进行反馈。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1日


返回顶部
关闭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