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11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支部、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优秀学生述职自荐,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后,拟接收王勤勤、蓝东晖同学为新发展团员。
公示期为11月11日至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liyq@hzcu.edu.cn进行反馈。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