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相关学生:
为助力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浙江维珍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谢丽娟女士捐资设立“浙大城市学院谢丽娟帮扶励志教育基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于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励志助学金”评审,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2024学年认定为特别困难的资助对象(名单见附件或学院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原则上获得的2022-2023学年其他校级外设奖助学金(含预评)累计超过3000元的,或当学年享受学费和住宿费资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奖励金额
每生奖励3000元。
三、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谢丽娟励志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浙大城市学院谢丽娟励志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8日18:00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liyq@hzcu.edu.cn,标题应为班级+姓名+谢丽娟助学金申请。
2. 学院评审。认真审核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 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后报学校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外国语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 浙大城市学院谢丽娟励志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doc
附件2 浙大城市学院谢丽娟励志助学金汇总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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