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谢丽娟励志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7来源:外国语学院

班级、相关学生:

为助力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浙江维珍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谢丽娟女士捐资设立浙大城市学院谢丽娟帮扶励志教育基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于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励志助学金评审,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2024学年认定为特别困难的资助对象(名单见附件或学院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原则上获得的2022-2023学年其他校级外设奖助学金(含预评)累计超过3000元的,或当学年享受学费和住宿费资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奖励金额

每生奖励3000元。

三、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谢丽娟励志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谢丽娟励志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8日18:00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liyq@hzcu.edu.cn,标题应为班级+姓名+谢丽娟助学金申请。

2. 学院评审。认真审核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 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后报学校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外国语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

2023年11月7日

特别困难资助对象.xlsx

附件1 浙大城市学院谢丽娟励志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doc

附件2 浙大城市学院谢丽娟励志助学金汇总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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