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设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班级、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进行评审。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将采用线上评定+线下评定同步开展的方式,采用线上评定的奖项包括学业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团队奖及个人奖)、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个人奖)、创业奖学金线下评定的奖项包括省政府奖学金、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团队奖)、优秀学生干部、对外交流奖学金专业精英荣誉称号、三好学生。学生可通过PC端打开链接:https://cjgl.hzcu.edu.cn/通过学号、统一认证密码进入浙大城市学院场景管理后台,参与评奖评优(操作手册见附件,综合测评成绩见各班群

特别提醒因线上申请基本因线上申请基本条件规则(体测要求)不同,今年20级、21级申报时选择奖项名称,如“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22级申请奖项时,选择年级对应奖项“2022级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团队奖不区分年级)。

一、各类个人奖学金及荣誉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是当学年浙大城市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内所获得学分不少于规定的学分(学分的规定参照《浙大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其中,课程修读进度要求,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20级、21级、22级基础素质分需满足班级70%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20级、21级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2022级学生起,体质健康测试标准评定成绩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级。其中免测具有评奖资格,其他无成绩、成绩不合格学生无参评资格。

6. 学年乐跑公里数不达标者,不得申请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学业奖学金除外)

(二)凡当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和荣誉评奖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2.无故拖欠学费的;

3.公寓表现测评不合格的;

二、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名额及评选方式

20级、21级、22级学生分别按照对应年级《学生手册》标准评审,具体如下:

1、学业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依据学校学分制实施条例规定的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为:

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3500元。

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奖励金额为2000元。

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5%,奖励金额为1000元。

20级、21级、22级学生的学业优秀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兼得荣誉、不兼得奖金。

退役复学学生参评学年奖学金时在已评定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中共浙大城市学院委员会关于鼓励引导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实施意见》(浙大城院党委〔2021〕24号)】(适用所有学生)

此奖项无需个人申请,学院会依据学业成绩和评奖条件进行筛选和自动评定不符的自动递补


各专业年级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业奖学金(一等19、二等45、三等97)

20级

一等(6)

二等(14)

三等(30)

英语专业

3

7

15

商务英语专业

2

5

11

日语专业

1

2

4

 

 

 

 

21级

一等(6)

二等(14)

三等(31)

英语专业

3

8

17

商务英语专业

2

4

9

日语专业

1

2

5

 

 

 

 

22级

一等(7)

二等(17)

三等(36)

英语专业

3

8

17

商务英语专业

2

5

10

日语专业

1

2

5

德语专业

1

2

4

 

2、创新创业类奖学金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线下评定)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做出成绩,在班级、学院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期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元。

评选方式:采用线下评定的形式。

班级层面:每班由班主任牵头班级奖励资助评审小组。根据名额推选候选人并排序填写附件1《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各类奖学金量化考核表-社会工作奖学金附件3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

组织层面:由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成员代表与指导老师组成评奖评优考核小组各组织根据名额推选候选人并进行排序,材料报送同上对于同一申请人,班级、学生组织名额不可兼得

名额分配:

社会工作奖学金(49)
各班级、组织按要求推选,如无人选或候选人不符合条件,则名额收回

各班级

每班推荐2名并排序。排序为1的自动入选;排序为2的学院层面评选,19选10(20级4名、21级3名、22级3名)

33名

商英2101(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
商英2102、英语2202、商务英语2201(校级先进团支部)再追加1名,共4名

团学联

最多推选5名并排序

择优评选16名

学长团

最多推选4名并排序

记者团

最多推选3名并排序

党员之家

最多推选2名并排序

就业中心

最多推选2名并排序

心理站

最多推选1名并排序

各学生党支部干部

各党支部最多推荐1名

 

2)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线下评定)

奖励在实践教育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

评选方式:采用线下评定的形式。

班级层面:每班由班主任牵头班级奖励资助评审小组。根据名额推选候选人填写附件1-《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各类奖学金量化考核表-实践教育奖学金附件3-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

组织层面:由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成员代表与指导老师组成评奖评优考核小组各社团、2023年军训团、寒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含交通调研、亚运亚残运志愿者、群演),根据名额推选候选人并进行排序,材料报送同上对于同一申请人,班级、学生组织名额不可兼得

名额分配:

实践教育奖学金(32)
各班级、组织按要求推选,如无人选或候选人不符合条件,则名额收回

各班级

推选1名,共19名

社团
(含学术组织、运动队)

2名

 

学院推荐

军训副排

1名

个人申请,由班长统一上报

择优评选。

寒暑期社会实践
(含交通调研)

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交通调研团队:可择优推荐1-2名并排序

暑期社会实践、交通调研由负责人统一上报,亚运相关由所在班级班长上报

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择优评选10名

其他社会实践
(亚运、亚残运)

个人申报。
需同时参加亚运相关活动+其他实践活动

退伍军人

 

不占名额,学院推荐

 

 

3)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线上评定)

用于奖励在各类学科竞赛(竞赛种类和级别主要依据教务处公布的年度学校学科竞赛赛项)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根据获奖证书认定。具体条件如下:

①一等奖个人奖励金额 1500 元,团队奖励 30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学校公布的 A 类或 B 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②二等奖个人奖励金额 800 元,团队奖励 15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学校公布的 C 类学科竞赛一、二等奖,或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各类学科竞赛的竞赛种类和级别主要依据教务处公布的年度学校学科竞赛赛项如下:

教务处关于公布2023年浙大城市学院学科竞赛赛项的通知

http://zuccjwb.zucc.edu.cn/index.php?c=main&a=detail&id=5638

教务处关于公布2022年浙大城市学院学科竞赛赛项的通知

http://zuccjwb.zucc.edu.cn/index.php?c=main&a=detail&id=5147

特别注意:

第一, 已获得获奖证书,证书落款日期在应为当学年内(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第二,20级应届毕业生在当学年获奖,但证书未发放的,由学院统一到教务处开具证明,学院将证明与申请表一并交学生工作部综合办。

第三,20级、21级、22级根据竞赛种类(A/B/C类/校级)+获奖等级确定一等/二等,如部分奖项在学科竞赛赛项中公布的等级为国家级,学生只参加了该竞赛的省级竞赛,可参照19级管理办法确定获奖等级。

第四,学科竞赛团队奖申请:跨学院的团队由竞赛承办学院的团队学生统一申请,其他学院学生不再另行申请。同一学院学生参加的竞赛,则由获奖证书第一位的团队成员统一申请,并在系统中选择其他参赛成员,学院将核查团队其他成员学生的评奖资格

跨年级的团队,根据学生团队申请人适用的办法进行审核。有19级的团队,可由其他年级团队学生线上评定;22级学生的团队,需单独核查学生体测成绩是否达到良好级以上。

参赛团队成员相同视为同一个团队,奖项就高评选。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学科竞赛获奖结果名单汇总已导入线上系统,学科竞赛获奖同学请于10月15日前进入系统提交申请,如遇未入系统的情况,请联系辅导员核查获奖证书后上报学工部

4)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线上评定)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

①一等奖奖励金额 1500元/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所写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SSCIAHCIIMCPCI-SCPCI-SSH收录或在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刊物级别以学校现行期刊目录为准,由学生工作部认定,下同)上发表,并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②二等奖奖励金额 800元/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所写论文(第二作者,论文的第一作者是本校教师)被 SCIEISSCIAHCIIMCPCI-SCPCI-SSH 收录或在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在国内外其它公开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并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特别注意:

第一,必须已公开发表,仅有录用证明或为内刊不可评。

第二,期刊发表时间需在评奖当学年内。

第三,核心期刊参见浙大城市学院期刊目录(2023年版)

http://kyc.zucc.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4&id=4926

第四,被SCI、EI等数据库收录的,应提交收录证明(收录证明检索方法:图书馆-机构知识库-搜索,网址https://ir.hzcu.edu.cn/Home);在刊物上发表,应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所在页面复印件,封面上有明确的刊物名称、刊号、第几期等信息。

第五,一个学生获得多项学术研究成果的按照最高奖励级别评定。

评选方式: 线上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15日前进入系统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        

                                  

5)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线上评定)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或团体,分为一等、二等共两个等级。

①一等奖奖励金额 15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外观设计专利;

作为第一著作人申请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为主要软件开发者,以浙大城市学院名义申请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科技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省、部级一、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②二等奖奖励金额 8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市级二、三等奖;

科研成果获得学校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科研训练活动,成果经评审获得较高评价。

一个学生或团体获得多项科技创新成果的按照最高奖励级别评定。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15日前进入系统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

6)文体优秀奖学金(线上评定)

用于奖励在文体类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或团体,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根据获奖证书认定。

① 一等奖奖励金额 8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国际级、国家级或省级(含浙江大学)文体类比赛三等奖以上;

获市级文体类比赛一等奖。

② 二等奖奖励金额 4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市级文体类比赛二、三等奖;

获校级文体类比赛一等奖

学院只评个人文体竞赛奖。以浙大城市学院名义组织出去的团体赛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评审并导入系统公示。申请个人文体优秀奖学金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15日前进入系统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获奖证明。

7)创业奖学金(线上评定)

用于奖励和支持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校在校学生个人或团体,个人奖励金额为 800 元,团体奖励金额为 1500 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开展创业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当学年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个人或团体;

参加市级以上创业类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团体;

参加校级(含浙江大学)以上创业类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的个人或团体。

同一个人或团体因同一竞赛既申请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又申请创业奖学金,且符合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统一按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评定。

在校期间,同一个人或团体因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创业奖学金。

评选方式:线上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15日前进入系统提交申请,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且申请人必须为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

8)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线下评定

1、对外交流特别奖学金可即时申请。

2、寒暑期对外交流奖学金参评对象包括2022-2023学年寒暑期对外交流(含线上)的同学

用于鼓励和资助积极参加寒暑期对外交流活动的学生。寒暑

期对外交流活动包括学生在寒暑期参加的文化交流、短期学习、海外实习、社会考察等性质的各类对外交流活动。寒暑期对外交

流奖学金资助金额为2000 元 / 人,名额为每学年 150 人,参加评

选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业成绩排序为专业50% 或当学年获得一项以上创新创业类奖学金;

2)遵守对外交流项目的有关规定,在国(境)外期间表现

良好;

(3)对外交流项目结束后按期返回学校并完成相关总结报告。3)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对外交流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基金(除海外学习交流基金)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评选方式:线评定,符合条件同学请于10月15日前填写附件4-荣誉称号申请表》上交班长。

三、荣誉称号

1.专业精英荣誉称号(线评定)

专业精英是学校为表彰学习成绩优异且在学校学风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学生的荣誉称号,每个专业设一名。参评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当学年基础素质分值排序列班级25%

2)当学年学业成绩排序为专业年级前10%

3)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评选方式:线评定每班由班主任牵头班级奖励资助评审小组。根据名额推选候选人填写附件4-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各类奖学金量化考核表-专业菁英附件3-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

 

名额分配:

专业精英荣誉称号

英语专业

1

每班最多推荐1人

商务英语专业

1

每班最多推荐1人

日语专业

1

每班最多推荐1人

德语专业

1

每班最多推荐1人

 

2.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预评+线下提交

三好学生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当学年基础素质分值排序列班级 25%

2)当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3)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或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40%且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创新创业类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奖学金

评选方式:预评+线提交学院已根据素质分及学业优秀奖学金获得情况预评。如有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40%且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创新创业类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奖学金(包括预评)的同学,请10月15日前提交附件4-《荣誉称号申请表》并联系辅导员

3.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线下评定)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2)当学年基础素质分值排序列班级25%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4)获得一项以上校设奖学金(优秀团队奖除外)。

评选方式:采用线下评定的形式。班主任指导老师牵头组织奖励资助评审小组。根据名额推选候选人填写附件4-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各类奖学金量化考核表-优秀学生干部附件3-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

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25)

各班级

最多推选1名,共19名

 

各组织

最多推选2名

择优评选6名

、上报要求

(一)请各班级、学生组织、社团、实践团于10月15日前上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上交至文一427李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liyq@hzcu.edu.cn,邮件命名为xx班/组织/社团/实践团+奖学金荣誉称号材料。

(二)纸质材料只提交附件1-《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5-《对外交流奖学金申请表》即可。并按照社会工作奖学金、实践教育奖学金、荣誉称号的顺序排列提交。注意各类表格须为一页,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如超过两页需装订。

(三)电子材料请请注明“xx班/组织/社团/实践团+奖学金荣誉称号材料”;内含如下文件夹(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1、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件夹(内含附件1-《奖学金申请表》)

2、实践教育奖学金文件夹(内含附件1-《奖学金申请表》)

3、荣誉称号文件夹(内含附件4-《荣誉称号申请表》、专业精英荣誉称号申请者需提供当学年学科竞赛、学术研究、志愿服务证明)

4、其他奖学金文件夹(对外交流奖学金等,内含附件1-《奖学金申请表》)

5、附件2《各类奖学金量化考核表》-xx班/组织/实践团队

6、附件3-《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xx班/组织/实践团队

     特别注意:《各类奖学金量化考核表》、《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由班长、组织、团队负责人将个人上报的表格进行汇总并提交,个人上报的表格不单独提交。

文件夹中所有个人推荐表命名为“XX班级/组织/团队+学号+姓名+第x顺位/追加

                                     外国语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量化考核表.xlsx

附件3-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汇总表.xls

附件4-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5-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申请表.doc

学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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