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7来源:外国语学院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优秀学生述职自荐,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后,拟接收陈永杰同学为新发展团员。
本公示公示期为5月17日至5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liyq@hzcu.edu.cn进行反馈。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