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党校结业考试及评选优秀学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18来源:本站原创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本学期党校工作安排,学院将于近期举行第2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9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
(一)考试安排
1.由全院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形式:开卷。
2.考试时间:2009年12月26日(周六)晚上18:30—20:30。
3.试卷领取时间:2009年12月25日(周五)下午13:30—16:30,地点:教5-107室。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务工作:考场由学院统一安排,其他考务工作包括安排监考教师、通知学生、领取试卷、回收试卷等由各总支自行安排。要求考生自行答卷,不准代考,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取消本次党校考试成绩。考场安排如下:
分院
人数
考场
计算学院
115
教7-101
信电学院
176
理3-117
工程学院
150
理1-118
医学院
140
教3-221
外语学院
60
文1-120
商学院
280
文1-109;文1-115
传媒学院
150
文1-102;文1-103
法学院
70
文1-116
创意学院+教工
30+4
文3-107
全院合计
1175 
2.阅卷工作:采取分院之间交叉阅卷的做法,要求在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交叉安排如下:
计算学院←→医学院;信电学院←→工程学院;外语学院←→法学院。
商学院、传媒学院、创意学院的阅卷工作自行完成。
二、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形式为提交学习体会(论文),提交时间:2009年12月28日前,由各总支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10%。
三、成绩评定
各党总支在评定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党校结业成绩时,应结合学员平时表现以及参加学习、讨论和出勤等情况进行。要求在2010年1月5日前将成绩报送组织人事部,成绩报送格式见附件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iehy@zucc.edu.cn
四、党校优秀学员评选要求
请各党总支依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城市学院分党校优秀学员评选办法》规定,结合本学期培训情况,按学员(包括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人数5%的比例进行评议推荐,填写“城市学院党校优秀学员推荐表”(附件2),并将推荐表及各总支的汇总名单在2009年1月5日前报送组织人事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iehy@zucc.edu.cn
 
附件:
 
 
组织人事部、学工委
200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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