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积极创建自觉学习、快乐学习的寝室氛围,营造学生公寓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的育人作用,公寓中心大力开展“学习型”寝室评比活动。现将评比办法公布如下:
一、评审对象:全院所有学生寝室。凡符合评比条件的寝室均可申报,无特定名额比例限制。
二、评审基本条件:
1、寝室成员遵守学院和公寓的相关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寝室布置健康向上,符合大学生品味;
3、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玩电脑游戏;
4、寝室成员学习认真努力,成绩优良,原则上上一学期所有成员无不及格课程;
5、寝室成员没有无故晚归、不归不良记录;
6、寝室卫生良好,原则上“学习型寝室”在“免检寝室”中产生;
7、寝室成员和谐相处,积极参与学生公寓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三、评审程序
“学习型”寝室每学年评比一次,在公寓中心的统一部署下,以楼为单位实施,于每年的3月份至5月份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3月开始 “学习型”寝室评比的宣传工作;
2、4月初开始以寝室为单位自愿申报,同时填写申报材料;
3、5月中上旬,评审小组对申报寝室进行审核,认定;
4、“学习型”寝室称号有效期为一学年,第二学年将进行重新申报、认定。
四、其他
(一)被认定为“学习型”寝室,将获得以下奖励:
1、学院将授予荣誉称号并挂牌;
2、寝室成员能享受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3、寝室成员能获得相应的公寓素质加分;
4、“学习型寝室”作为“文明寝室”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获得“学习型寝室”称号后,凡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将取消其“学习型寝室”称号并摘牌。
1、寝室成员违反学校及公寓相关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
2、寝室成员违反学院计算机使用规定,被查到玩游戏总次数超过3次(含);
3、寝室成员出现无故晚归、不归情况;
4、寝室卫生成绩连续两周低于80分或被取消“免检寝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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