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团委:
按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0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的工作安排,现将“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分院团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在本学院开展申报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活动,并按照评选条件推荐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名单。
各分院团委需在2009年4月14日前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备案表》(见附件2)和各争创团支部争创实施方案(不少于2000字)等附加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理四109,电子稿发送至linfl@zucc.edu.cn。在各分院推荐的基础上,学院团委审核确定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并结合各争创单位的争创表现,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联系人:林飞龙 88018485 linfl@zu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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