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共青团发展党员的工作,切实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院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及名额
学院在籍共青团员,年满十八周岁,有一年以上团龄,无宗教信仰,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六个月。
1.各班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含28周岁以下党员)的30%。
2.各学生组织可分别推选1-2名(不占班级名额)。
二、“推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先进、道德品行先进、发挥作用先进、执行纪律先进,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二)专业学习要求: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在校期间专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2025级前50%,2024级前60%,2023级前70%。
(三)2024-2025学年二三四课堂基础素质分在班级前70%(以上学年综测数据为准),2025级不作排名要求,且第二课堂(德育)模块不为负分。
(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级。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列为“推优”对象(须经学院团委认定):
1.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省、市级共青团系统表彰;
2.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3.在各级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
4.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优秀学员;
5.优秀退役军人;
6.在学校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8.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考察课程经补考仍有不及格科目的;
2.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
3.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
4.违反《浙大城市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的;
5.公寓推荐意见不合格的。
(七)退役士兵推优按《中共浙大城市学院委员会关于鼓励引导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实施意见》相关办法执行。
三、团支部“推优”大会主要流程
(一)符合“推优”基本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提出申请,由团支部委员会审核申请者基本条件,确定“推优”初选名单。
(二)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请班主任及班级党建联系人到场指导。
(三)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基本信息及在团支部的表现情况。
(四)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五)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六)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确定最终“推优名单”。
四、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一)请各团支部于3月20日前完成“推优”工作。
(二)推优对象填写《外国语学院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一),团支部填写《外国语学院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并于3月20日17:00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dd@hzcu.edu.cn,附件一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另附)统一交至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文科一号楼427)。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王老师,0571-88179732;学院党员之家负责人胡金瑜璐,13806597585。
附件一:外国语学院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x
附件二:外国语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xls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


